体育是一种特殊的传播媒介,体育赛事是一种特殊的传播媒介,这就是“体育媒介论”的核心观点,从这个角度来说,奥运即媒介。
奥运会不仅仅只是一个赛事,也是一个增长潜力无比巨大的媒介载体和娱乐平台。奥运会的组织经营者应该形成这样的观念:你所经营的并非赛事,而是媒介!
1、 体育媒介论
奥运会开到这里,我的思维越来越靠近“体育媒介论”,即体育是一种特殊的传播媒介;奥运会本身也是一种特殊的媒介。
所谓“体育媒介论”就是“体育是一种媒介,它以一种媒体的状态生存着”。在中国体育商业化浪潮不断发展的今天,在信息传播理论和方式都逐渐成熟的今天,体育由于在企业与社会受众的沟通方面扮演商业媒体的角色,导致了体育媒介论应运而生,传统的体育概念已经被时代赋予了又一个新的角色——媒介。
体育媒介论源于美国,1979年美国传播学者JOHN?SMITH出版的《sport media》中就提到了体育是一种媒介,指出“体育不仅以传播媒介的形态存在着,而且与大众传播媒介保持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体育与大众传播媒介的结合创造了美国媒介发展的新阶段——运动传媒业的诞生和崛起”;1988年出版由DAVID和MARCU合著的《sport for sale》中进一步明确了体育媒介论的学术框架:体育的媒介属性、媒介功能、用媒介行销的理论来支持体育的商业化与产业化的社会存在、体育的商业化与产业化的进程速度、制约和规范体育的商业化与产业化的行为体系等;
台湾师范大学体育系副教授,美国北科罗拉多大学运动管理研究所客座教授程绍同在其论文《美国运动产业探实》中,提出了“运动传播业”的概念,指出体育媒介塑造了无数运动明星和运动传播名人,更提供了企业行销的绝佳途径;
中国大陆学者近年来开始提出体育媒介论。北京体育大学教授卢元镇所著的《中国体育社会学》中,专门有一章论述了体育媒介论、体育与大众传播媒介的关系,提出了体育媒介对社会环境的冲击,体育传播媒介对人们态度及行为的影响。中国广电总局网络信息中心主任陈小宁也对媒介发展又过这样的论述“媒介的进化是由舞台媒介、体育竞技媒介等简单互动媒介走向一对多的大众传播媒介,进而发展到多元互动的网络媒介,完成了某种意义上的循环与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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