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2006-11-30 18:08:45 作者:国家体育总局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个人前八名;
(二)世界锦标赛团体、接力前三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个人九至十六名;
(二)世界锦标赛团体、接力赛四至八名;
(三)世界杯分站赛个人前八名;
(四)世青赛、世界军人现代五项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个人前三名;
(五)世青赛、世界军人现代五项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团体、接力第一名;
(六)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第一名。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世界杯分站赛个人九至十六名;
(二)世青赛、世界军人现代五项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个人四至八名;
(三)世青赛、世界军人现代五项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团体、接力二至三名;
(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二至三名;
(五)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团体、接力第一名;
(六)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第一名。
四、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世青赛、世界军人现代五项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个人九至十六名;
(二)世青赛、世界军人现代五项赛、亚运会、亚洲锦标赛团体、接力四至八名;
(三)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四至八名;
(四)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团体、接力二至三名;
(五)全国冠军赛分站赛个人二至三名;
(六)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团体、接力第一名;
(七)全国青年锦标赛、冠军赛挑战赛、冠军赛体能赛及经中国现代五项协会批准的省区市级正式比赛前三名。
五、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总决赛个人九至十六名;
(二)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全国青年锦标赛个人四至八名;
(三)全国冠军赛分站赛、全国青年锦标赛团体、接力二至三名;
(四)全国青年锦标赛、冠军赛挑战赛、冠军赛体能赛及经中国现代五项协会批准的省区市级正式比赛第四至八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