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滑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2006-11-30 18:08:21   作者:国家体育总局 

      速度轮滑
  一、技术等级项目:
  场地竞速项目:300、500、1000、10000、15000米。
  公路竞速项目:200、500、10000、20000米,42.195公里马拉松。
  二、竞赛场地:
  1、场地赛:
  (1)弯道无坡度场地:125米≤内沿周长≤400米,赛道宽≥5米。
  (2)弯道有坡度场地:125米≤内沿周长≤250米,赛道宽≥5米
  2、公路赛:
  (1)环形封闭,400米≤内沿周长≤600米,赛道宽≥5米(马拉松除外)
  (2)公路赛赛道允许有倾斜度≤5%的斜坡部分,但即使在特殊情况下,其倾斜部分也不得超过全部路线的25 %。
  三、技术等级标准:
  (一)在国内外举行的正式比赛中,达到下列成绩标准者:
  1、速度轮滑场地赛

女子

国际级

运动健将

运动健将

一级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

三级运动员

300米

28"60

30"20

32"

34"

36"30

500米

47"50

49"20

52"20

56"

1'

1000米

1'35"

1'41"

1'48"

1'56"

2'04"

10000米

17'50"

18'50"

20'05"

21'30"

23'

15000米

27'

28'

30'

32'30

36'


男子

国际级

运动健将

运动健将

一级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

三级运动员

300米

26"40

28"

29"80

32"

34"50

500米

44"50

46"50

49"00

52"

56"

1000米

1'29"

1'35"

1'41"

1'49"

1'59"

10000米

16'45"

17'30"

18'30"

19'45"

21'30"

15000米

24'30"

26'

27'30"

29'30"

32'30"


2、速度轮滑公路赛(试行)

女子

国际级

运动健将

运动健将

一级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

三级运动员

200米

20”10

21”

22”

23”

25”

500米

48”

49”40

52”40

56”30

1’01”

10000米

18’20”

19’20”

20’35”

22’05”

23’50”

20000米

37’

39’30"

41’30”

44’

47’

马拉松

1:18’

1:22’

1:29’

1:37’

1:47’

男子

国际级

运动健将

运动健将

一级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

三级运动员

200米

18”40

19”40

20”50

22”

23”50

500米

45”

46"50

48”50

52”

57”

10000米

17’15”

18’15"

19’30"

20’30"

23’

20000米

35’

36’30"

38’30”

41’

44’30"

马拉松

1:13’

1:17’

1:22’

1:28’

1:45’


  (二)其他
  1、运动员须以在全国锦标赛、亚洲和世界锦标赛中取得的成绩申报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员须以在全国正式比赛、亚洲和世界锦标赛中取得的成绩申报运动健将;
  2、世界锦标赛成年组前六名可申报国际健将;
  3、世界锦标赛第七、八名、青年组前六名、亚洲锦标赛前三名的运动员可申报运动健将。

双排轮滑球: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一)获世界A组轮滑球锦标赛冠军,可授予全部参赛的运动员;
  (二)获世界A组轮滑球锦标赛亚军,可授予8名参赛运动员(包括原已是国际级运动健将的人数。以主力队员为主,替补队员为辅。下同);
  (三)获世界A组轮滑球锦标赛季军,可授予6名参赛运动员;
  (四)获世界A组轮滑球锦标赛第四至第六名,可授予4名参赛运动员;
  (五)获世界A组轮滑球锦标赛第七至第八名,可授予2名参赛运动员。
  二、运动健将:
  (一)获进入世界A组轮滑球锦标赛资格,获世界B组轮滑球锦标赛前两名,获亚洲轮滑锦标赛冠军,可授予全部参赛的运动员;
  (二)获世界B组轮滑球锦标赛第三名至第六名,获亚洲轮滑锦标赛亚军,可授予8名参赛运动员(包括原已获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人数。以主力队员为主,替补队员为辅。下同);
  (三)获世界B组轮滑球锦标赛第七名至第八名,获亚洲轮滑锦标赛第三名,获全国轮滑锦标赛冠军,可授予4名参赛运动员;
  (四)获世界B组轮滑球锦标赛第九名至第十二名,获亚洲轮滑锦标赛第四名至第六名,获全国轮滑锦标赛第二、第三名,可授予2名参赛运动员;
  (五)获全国轮滑锦标赛第四至六名,可授予参赛运动队中的一名主力运动员。
  三、一级运动员:
  获全国轮滑锦标赛前三名的队,可授予6名参赛运动员(包括原已获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人数。以主力队员为主,替补队员为辅。下同);获第四至六的队,可分别授予4名参赛运动员。(注:根据本条申报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过两次以上全国性比赛)
  四、二级运动员:
  (一)全国性比赛前六名的队中参加过两次全国锦标赛的运动员;
  (二)六队以上省级比赛中获冠军的队中参加过两次省级比赛的运动员;第二、三名队中参加过两次省级比赛的运动员授予人数不超过6名运动员;第四至六名的队中可授予3名运动员。
  五、三级运动员:
  (一)凡参加过省级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二)凡参加过两次市级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注:各队每年只能取上述标准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兼报。

单排轮滑球: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一)获世界锦标赛冠军,可授予全部参赛的运动员;
  (二)获世界锦标赛亚军,可授予14名参赛运动员(包括原已是国际级运动健将的人数。以主力队员为主,替补队员为辅。下同);
  (三)获世界锦标赛季军,可授予12名参赛运动员;
  (四)获世界锦标赛第四至第六名,可授予9名参赛运动员;
  (五)获世界锦标赛第七至第八名,可授予6名参赛运动员;
  (六)获世界锦标赛第九至第十二名,可授予3名参赛运动员;
  (七)获世界锦标赛第十三至第十六名,可授予1名参赛运动员。
  二、运动健将:
  (一)获世界锦标赛前八名、亚洲轮滑锦标赛冠军,可授予全部参赛的运动员;
  (二)获世界锦标赛第九名至第十二名,获亚洲轮滑锦标赛亚军,可授予12名参赛运动员(包括原已获运动健将以上称号的人数。以主力队员为主,替补队员为辅。下同);
  (三)获世界锦标赛第十三至第十六名,亚洲锦标赛季军,全国锦标赛冠军可授予9名参赛运动员;
  (四)获亚洲轮滑锦标赛第四名至第六名,获全国轮滑锦标赛第  二、第三名,可授予6名参赛运动员;
  (五)获亚洲轮滑锦标赛第七名至第八名,获全国轮滑锦标赛第四至六名,可授予参赛运动队中的2名主力运动员。
  三、一级运动员:
  获全国轮滑锦标赛前三名的队,可授予9名参赛运动员(包括原已获一级运动员以上称号的人数。以主力队员为主,替补队员为辅。下同);获第四至六的队,可分别授予6名参赛运动员。(注:根据本条申报的运动员必须参加过两次以上全国性比赛)
  四、二级运动员:
  (一)全国性比赛前六名的队中参加过两次全国锦标赛的运动员;
  (二)六队以上省级比赛中获冠军的队中参加过两次省级比赛的运动员;第二、三名队中参加过两次省级比赛的运动员授予人数不超过9名运动员;第四至六名的队中可授予5名运动员。
  五、三级运动员:
  (一)凡参加过省级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二)凡参加过两次市级正式比赛的运动员。
  注:各队每年只能取上述标准之一进行申报,不得兼报。

花样轮滑:
  一、参加世界及亚洲比赛:
  (一)参加世界锦标赛获前八名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参加世界锦标赛获第九至第十六名、参加亚洲锦标赛获前三名的运动员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三)在亚洲锦标赛中获第四至六名、全国锦标赛中获得前三名并达到运动健将成绩标准者,可获运动健将称号。
  二、单人滑运动员必须达到表一、二、三,双人滑运动员必须达到表四,舞蹈运动员必须达到表五所列标准(五名裁判员、每名裁判员在各单项的平均给分)的要求,方可获得相应的等级称号。
  三、如果某运动员名次在前,而总分比下一名次运动员的总分低时,则仍可获得与下一名次运动员同等级运动员称号。
  四、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必须以在全国正式比赛中所取得的成绩申报,其中申报一级运动员必须是全国比赛个人前六名并达到一级运动员成绩标准者。
  五、对裁判员的要求:
  (一)运动健将:至少有五名举分裁判员,其中必须包括至少三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其他均不得低于一级裁判员。
  (二)一级运动员:至少有五名举分裁判员,其中必须包括至少一名国家级以上裁判员,其他均不得低于一级裁判员。
  (三)二级运动员:至少有五名举分裁判员,其中必须包括至少一名一级以上裁判员,其他均不得低于二级裁判员。
  (四)三级运动员:至少有三名举分裁判员,其中必须包括至少一名二级以上裁判员,其他可为三级裁判员。

表一:单人滑全能总分

项目

技术

要求

性别

每名裁判员平均给分

(规定图形总分×2+自由滑总分)

运动

健将

一级

运动员

二级

运动员

三级

运动员

全能

总分

世界锦标赛

内容

124

112

88

72

120

108

84

68

全国乙组及省级以上比赛内容

 

 

108

88

 

 

108

88


表二:单人滑规定图形:

项目

技术

要求

性别

每名裁判员平均给分

(四个规定图形得分总和)

运动

健将

一级

运动员

二级

运动员

三级

运动员


表三:单人自由滑

项目

技术

要求

性别

每名裁判员平均给分

(短节目得分+长节目得分×3)

运动健将

一级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

三级运动员

规定

图形

世界锦标赛

内容

68

64

48

40

64

60

44

36

全国乙组及省级以上比赛内容

 

 

60

48

 

 

60

48


表四:双人滑

项目

技术

要求

每名裁判员平均给分

(总分=短节目分十长节目分×3)

运动

健将

一级

运动员

二级

运动员

三级

运动员

短节目

世界锦标赛

内容

16

14

12

10

长节目

16

14

12

10

全能总分

64

56

48

40


表五:舞蹈

项目

技术

要求

每名裁判员平均给分

(总分=短节目分十长节目分×3)

运动

健将

一级

运动员

二级

运动员

三级

运动员

短节目

世界锦标赛

内容

16

14

12

10

长节目

16

14

12

10

全能总分

64

56

48

40


  注:申报双人滑、舞蹈项目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必须达到各单项及全能总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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