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2006-11-30 18:09:56 作者:国家体育总局
一、国际级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
1、个人团体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个人全能前八名;
3、个人全能前十名、单项前八名;
4、集体全能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5、集体全能前十名同时单项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二)世界运动会个人项目前八名。
二、运动健将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
(一)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世界杯总决赛:
1、个人团体前十五名的主力队员;
2、个人全能前二十名;
3、集体全能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
(二)世界运动会个人项目前二十四名。
(三)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四大洲锦标赛或亚运会、亚洲锦标赛:
1、个人团体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个人全能前十二名;
3、集体全能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四)国际体联认可的三国(地区)以上的国际比赛成年组个人或集体全能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五)全国性成年比赛个人全能前八名或集体全能前三名的主力队员。
三、一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四大洲锦标赛、亚洲锦标赛个人全能前三十名或集体全能前二十名的运动员;
(二)亚青赛、国际体联认可的三国(地区)以上的国际比赛个人全能前十五名或集体全能前十名的主力队员;
(三)全国性成年比赛个人全能前二十名或集体全能前十二名的主力队员。
(四)全国青少年锦标赛A、B组比赛个人全能前八名或集体全能前六名的运动员。
四、二级运动员
全国青少年锦标赛C组比赛或省区市举办的或体育院校举办的相当省区市级的正式比赛规定动作个人全能前十二名。
五、三级运动员
省区市举办的或体育院校举办的相当省区市级的正式比赛规定动作个人全能前二十四名。
六、裁判员人数、等级规定:
(一)申报国际级运动健将必须出据组委会成绩单;
(二)运动健将:必须有2名国际级裁判员;
(三)一级运动员:必须有2名国家级裁判员;
(四)二级运动员:必须有2名国家级裁判员;
(五)三级运动员;必须有2名一级裁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