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 投手
八.○一:合法投球
合法投球有正面投球和侧身投球两种姿势。投手可随时选择其中 一种姿势投球。
投手应站立在投手板上接受接手所发暗号。不得跨于投手板或站 在投手板之后接受接手的暗号。
注:1.投手接受暗号后可以退板, 但退板后不得迅速踏板快投, 否则裁判员可判“急投”,以不合法投球论处。投手退板时必须把两 手置于身体两侧。
2.投手不得每接受一次暗号都退板。
(a) 正面投球姿势:
投手应正面向着击球员站立,其一脚为轴心脚应踏在投手板上或 踏触投手板的前沿而不能踏出板侧,另一只脚可自由站立,但不得放 在投手板两侧延长线之外。采用正面投球姿势后,投球动作一经开始, 就不得中途停止,也不得改变投球姿势,而必须把球投向击球员。投 手投球前,任何一脚都不能离地。但向击球员投球时,自由脚可以先 向后退一步再向前伸踏一步。
投手只要双手持球置于身前,整个轴心脚踏在或踏触板的前沿而 不踏出板侧,自由脚在投手板两侧延长线内自由站立,就被认为采用 了正面投球姿势。
注:1.投手的自由脚可以不踏在投手板上,而可以踏在板后两侧 延长线内的任何地方,但不能踏出该线。
2.投手的自由脚可以先后退一步再向前伸踏一步,然后投球。但 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向板侧,即一垒或三垒侧后退或伸踏。
3.投手采用正面投球姿势后可以:向击球员投球或自由脚向垒上 伸踏传球牵制或传杀该垒上的跑垒员或退板(但必须将双手放在体侧)
4.投手退板时,不能先退自由脚,而必须先退轴心脚。必须向板 后退,否则判“投手犯规”。
5.采用正面投球姿势后就不能在投手板上改用侧身投球姿势或作 侧身投球的伸臂动作,否则以“投手犯规”判处。
(b)侧身投球姿势:
投手应侧身向击球员站立,轴心脚在投手板上踏触投手板的前沿 而不能踏出板侧,另一脚放在板前,双手持球置于身前任何位置均可 并保持完全的静止。然后投手向击球员投球,也可以向垒上传球,也 可以把轴心脚撤到投手板后面。投手在作这些投球姿势前可作任何准 备动作,例如伸臂动作。但是如果作伸臂动作就要在投球前采用侧身 投球姿势。投手作好侧身投球姿势并起动投球后就不得中途停止,也不得变换投球姿势。
注:1.投手在准备侧身投球姿势时,应把一手置于体侧,从这一 动作到作为本条(2)规则所规定的侧身投球姿势必须是一个连续的 动作而不得中断。
2.投手必须以整个轴心脚(而不是一部分)踏在投手板上或确切 踏触投手板的前沿。投手的轴心脚不能踏出板侧,并从板侧进行投球, 也不得向正面投球姿势那样将自由脚后退一步再向前踏出一步。
3.投手作完伸臂等准备动作后,必须双手持球置于身前,并保持 完全的静止(除脖子可以动)。这一点裁判必须严格执行。投手为了 牵制跑垒员,往往破坏这条规定,不保持完全的静止。如遇这种违规 行为,裁判员应即宣判“投手犯规”。
4.双手持球需退板时,必须先退板后分开手或同时,否则判“投 手犯规”。
(c)投手在作投球准备动作但尚未起动投球时,只要在传球前 向传球的垒上直接伸踏,就可以向任一垒上传牵制球。
注:1.投手传牵制球时必须“先伸踏后传球”,否则判“投手犯 规”。
2.投手踏板向一垒传牵制球时,轴心脚底的旋转与传球动作一致 连贯的话是可以的。如果动作不连贯自然,应判“投手犯规”。
(d)垒上无跑垒员时,投手投球不合法就判给击球员“一球”。 除非击球员由于安打、守场员失误、四坏球、投球中身或其它原因而 抵达一垒。
注:垒上没有跑垒员时投手投球时,如果球从手中失落,并滚出 边线,应判给击球员“一球”,未滚出边线则作“投球无效”。但垒 上有跑垒员时,只要球从手中失落,以“投手犯规”判处。
(e)投手只要把轴心脚撤到投手板后面就成为内场手。这时如 果传出的球造成野传就与其它内场手野传同样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