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二出局前,一垒无跑垒员,接手“三击”漏接,在传杀一垒时,三垒 跑垒员跑回本垒得分,此时记击球员得分打。
(b)击球员击出地滚球造成双封杀或封触双杀时,即使有跑垒员跑回本垒 得分也不记击球员得分打。
(c)守场员传球一垒或其他垒,因失接传球而未完成双杀时,不记击球员得分打。
(d)守场员持球在手或传球传到错误的垒位而使跑垒员进入本垒得分时,是否记得分打要由记录员作出判断。通常,如果跑垒员在继续进垒而得分就记 得分打;如果跑垒员停止前进,见守场员失误再跑进得分则只记守场员选杀得分,而不记得分打。
一○.○五:安打
击球员由于下列任一情况安全上垒时,记击球员“安打”。
(a)在安全到达一垒或后继任一垒位时,击出的界内球未经守场员接触 而停止在比赛场内或碰触或越过篱笆或本垒打线时;
(b)由于击出的界内球异常迅猛或很慢致使守场员来不及传杀因而安全到达一垒时;
注:守场员接击出的球并有可能传杀时,因受其他守场员的碰触或阻挡致未能传杀时,仍记击球员“安打”。
(c)由于击出的界内球弹跳不规律致使守场员虽经正常努力也未能接杀, 因而击球员安全到达一垒时;
注:击出的界内球先碰触投手板、本垒板或垒包致使守场员虽经正常努力 也未能接杀因而击球员安全到达一垒时,亦记击球员“安打”。
(d)击出的球未经守场员接触而到达外场界内地区,守场员虽经正常努力 也未能接杀出局时,但记录员判定经正常努力可以传杀出局时不记“安打”。
(e)击出的界内球在未经守场员接触前先碰触跑垒员或裁判员时;
注:跑垒员因碰触内场腾空球被判出局时不记击球员“安打”。
(f)守场员未能传杀前位跑垒员而记录员又认为守场员虽经正常努力亦 难以传杀击跑员时。
注:在难以确定应记“安打”或“失误”时,应从保护进攻考虑,记击球 员“安打”而不记守场员“失误”。例如:守场员精彩的接杀未能传杀击跑员 出局时,记击球员“安打”而不记守场员“失误”。
一○.○六: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不记击球员“安打”:
(a)前位跑垒员被封杀出局或如无失误可能被封杀出局时;
(b)虽然击出明显的安打,但被迫进垒的前位跑垒员在跑进中漏踏下一 垒位而被申诉出局时,不记击球员“安打”而记一次“轮击”。
(c)当投手、接手或任一守场员将正在向下一垒位跑进或退回原占垒位 的前位跑垒员传杀出局或如无失误经正常努力可以传杀出局时,记击球员一次 “轮击”,但不记“安打”。
(d)守场员未能将前位跑垒员传杀出局,但记录员认为可以传杀击跑员 于一垒时;
注:如果守场员在试图传杀一垒时,只是盯望或假作盯望其他垒上的跑垒 员而不传杀,则此条规定并不适用。这时记击球员“安打”。
(e)跑垒员因妨碍守场员接传击出的球而被判出局时,不记击球员“安 打”。但记录员认为如不发生妨碍行为,击跑员确能安全到达一垒时,仍记击球员“安打”。
一○.○七:垒打数的确定
在无失误或接杀情况下,一垒打、二垒打、三垒打或本垒打的确定作如下 规定:
(a)根据本条(b)及(c)的规定,击跑员停止在一垒为一垒打,停止 在二垒为二垒打,停止在三垒为三垒打,踏触所有垒位回到本垒为本垒打。
(b)垒上有跑垒员,击球员击出安打后越过一垒进至二垒或三垒时,击 球员的垒打数要根据击球员靠自己击出的安打所进的垒数来决定,或者是否靠 守场员的选杀所进垒数来决定。
注:前位跑垒员如果在本垒被传杀出局或者记录员认为守场员如不失误 就能传杀于本垒时,不能记击球员“三垒打”。该跑垒员如果在三垒被传杀 出局或者记录员认为守场员如不失误就可能将其传杀于三垒时,不能记击球员 “二垒打”。此外,不能以前位跑垒员的进垒数来确定击球员的“垒打数”,即使前位跑垒员并未进垒或只进一个垒,但可能记击球员“二垒打”;即使前位跑垒员进两个垒,击跑员即使进到二垒,但也可能只记击球员“一垒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