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记录员如果认为守场员的阻挡行为并未改变当时的攻守活动时,不记该守场员“失误”。
一○.一四:如遇下列任一情况时不记“失误”:
(a)接手为截杀偷垒的跑垒员,即使把球传偏致跑垒员安全进垒,也不记接手一次“失误”,而记“偷垒成功”。除非该跑垒员或其他跑垒员因此而多进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垒。
(b)守场员虽然传球过偏,但记录员认为这一传球虽然传得准确也无法传杀击跑员或跑垒员时,不记该守场员“失误”,而记击球员“安打”。除非这一偏传使击跑员或跑垒员比准确传球所能进占的垒数多一个或一个以上时才记该守场员一次“失误”。
注:守场员接击出的难度极大的球后,因身体失去重心而传偏时,即使传准可能使跑垒员出局时,也不记该守场员“失误”。但这一偏传比准确传球所能进占的垒数多一个或一个以上时,仍记该守场员“失误”。
(c)守场员在谋取双杀或三杀的最后一传中传球过偏,致使双杀或三杀失败时,不记该守场员“失误”(因为在连续的一次防守活动中已接杀过一次)除非这一偏传使任一跑垒员比准确传球所能进占的垒数多一个或一个以上时才记该守场员一次“失误”。
(d)守场员没有把击出的地滚球接住或把击出的腾空球或平直球失落或把传来的球失落,但及时捡起来封杀了任一垒上的跑垒员时,不记该守场员“失误”。
(e)二出局前,三垒由跑垒员,击球员击出界外腾空球,守场员为了不使三垒跑垒员于接球后离垒下分,有意不去接或失落该球时,不记该守场员“失误”。
(f)由于投手和接手投球接球数比其他守场员都多得多,所以,根据本规则一○.一五规定,投手的暴投和接手的漏接都不作为“失误”记录。
1.击球员由于四球、投球中身、暴投或漏接而上一垒时,不记投手或接手“失误”。
1)三击时暴投致击球员上一垒时,记投手一次“投杀”和一次“暴投”。
2)三击时漏接致击球员上一垒时,记投手一次“投杀”,接手一次“漏接”。
2.跑垒员由于暴投、漏接或投手犯规而上垒时,不记投手或接手“失误”。
1)裁判员宣判“四球”时暴投或漏接致
①击跑员的进垒超过一垒而到达二垒;
②被迫进垒的任一跑垒员的进垒超过一个垒;
③非被迫进垒的任一跑垒员进占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垒时,记投手一次“四球”,并根据实际情况记投手一次“暴投”或接手一次“漏接”。否则,只记击球员“四球上垒”。
2)三击时暴投或漏接,但接手立即将球捡起来传杀击跑员于一垒或持球触杀击跑员而其他跑垒员乘机进垒时,记投手一次“投杀”。对跑垒员的进垒不记投手“暴投”也不记接手“漏接”,而根据传接杀情况,记传接杀守场员“接杀”或“助杀”。
注:但二人出局前,一垒有跑垒员,击球员三击出局,投手暴投或接手漏接,致一垒跑垒员进垒,此时,记投手“投杀”,另记投手“暴投”或接手“漏接”。
一○.一五:暴投和漏接
(a)投手合法投出的球过高、过低或过偏致接手虽经正常努力仍无法阻截或控制因而跑垒员进垒时,记投手“暴投”。投手合法投出的球先着地再经过本垒板致接手难以阻截或控制因而跑垒员进垒时,也记投手“暴投”。
(b)投手合法投出的球,接手经过正常努力可以将球接住或控制,但未能接住或控制致使跑垒员进垒时,记接手“漏接”。
一○.一六:四球和故意四球。
(a)击球员因“四球”安全上一垒时记一次“四球”。但击球员得“四球”时,被投球击中时记“投球中身”,不记“四球”。当一个以上的投手给一个击球员投出“四球”时的记法见本规则一○.一八(g)的规定。当一个投手给一个击球员及其替补击球员投出一个“四球”时的记法见本规则一○.一七(b)的规定。
(b)击球员因投手在最后一投时无意投出好球而得“四球”时记投手一次“故意四球”。